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结核病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我区每年新报告肺结核患者约3000例,结核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随着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86号),各地要在科学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基础上,按照《“十三五”宁夏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宁夏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要求,全面有序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结核病防治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宁夏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目前,全区均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域,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宁卫函发〔2020〕211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全流程治疗管理。
二、加大力度,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水平
根据2020年全区第一季度数据分析,我区结核病患者发现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7.3%。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地要认真梳理分析影响结核病患者发现的相关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认真做好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筛查、推荐和转诊,加大对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要对所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耐药筛查,提高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水平。
三、多措并举,提升结核病患者诊疗质量
各市、县(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采取网上预约、错峰就诊等措施,确保结核病诊疗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路径、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要求,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诊疗。要充分利用宁夏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积极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安装远程智能阅片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抗结核药品的储备及发放,满足结核病患者服药需求。对目前确诊患者治疗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减少耐药病例的发生。
四、加强服务,落实结核病患者全程管理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患者推荐、转诊、追踪以及治疗管理等全过程无缝衔接。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创新管理手段,利用手机APP、电子药盒等新型患者管理工具,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查,确保患者服药依从性。对于疫情期间滞留异地的结核病患者,要加强双方信息对接,做好异地患者的跨区域管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氛围
各地要结合2020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携手抗疫防痨,守护健康呼吸”的主题,以阻断呼吸道传染病传播为切入点,加大肺结核防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12320”卫生热线、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作用,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持续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关注度,形成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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