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宁东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禁毒委《2020年全区禁毒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禁毒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禁毒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禁毒委《2020年全区禁毒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职责和区情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禁毒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完善戒毒医疗体系
(一)严格戒毒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管理。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要严格按《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2号)规定,联合公安机关、药监局对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探索推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建设。全区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要按照《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09〕109号)设置戒毒治疗科,针对吸毒人员开展戒毒治疗、心理咨询辅导、行为干预、吸毒成瘾认定、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精神病治疗为一体的戒毒治疗服务工作。
(三)提升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各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戒毒场所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入当地三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医联体,实现“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服务衔接”。统筹安排医联体专家通过多点执业进入戒毒场所坐诊,实行定科、定时、定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戒毒场所共同负责,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戒毒场所至少有1名精神科医师。
(四)加强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要做好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药延伸点)工作,满足阿片类成瘾人员治疗需求。加强美沙酮口服液的保管,严格避免美沙酮流失到门诊外。要深入社区,与社区综治专干进行沟通交流,对社区存在符合服药条件的吸毒人员及部分脱失的吸毒人员进行进一步宣传,劝说他们进行美沙酮治疗,并制定奖励措施,对介绍入组者及服药好的人员继续奖励,积极扩大吸毒人员维持治疗覆盖面。
二、加强麻精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管理。
(一)加强业务学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管理规定》《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内,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二)强化督导检查。对医疗机构药房防盗设施、印签卡购药记录、晚期癌症病人用药管理等进行重点定期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各地疾控中心要与属地监管场所密切配合,依据《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司法通〔2015〕49号)要求,对监管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被监管人员开展HIV抗体检测。
三、加大监管场所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
(一)各市、县(区)疾控中心与辖区内监管场所协调配合,依托监管场所“逢进必检”工作平台,结合检测、健康教育、所内告知、所内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等工作,及时掌握各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中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感染状况。
(二)各级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艾滋病防控工作,为吸毒者及其配偶、性伴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对符合国家免费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转介到辖区疾控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机构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
四、加强禁毒宣传
(一)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禁毒宣传列入全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政策和毒品预防知识知晓率,增强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严防干部职工出现涉毒问题,守好卫生健康系统禁毒阵地。
(二)利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提前介入、主动预防的工作理念,在健康教育内容中加入禁毒宣传教育内容,最大限度防范人民群众涉毒风险。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展板、闭路电视、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开设禁毒宣传专栏,面向就诊患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全民健身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卫生下乡等活动中,深入社区、农村,围绕禁毒主题、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晓毒品滥用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
(三)以全区各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延伸点为阵地,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册、组织短小轻松的卫生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康复、行为干预、图片宣传等形式,定期在服药人员中开展艾滋病,丙肝,性传播疾病,结核病等防病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对受治者及家属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促进安全套推广使用,远离毒品,预防艾滋,恢复吸毒者的社会功能和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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